2007年1月1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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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上新娘单眼皮变成双眼皮
消协作主:退还定金两百
许程丽 俏也

  本报讯  “单眼皮变成了双眼皮,眉毛也不太看得清楚,整个人看上去很模糊……”一看到婚纱照上自己和爱人的模样变了样,郭小姐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于是,她向诸暨消协枫桥分会投诉。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日前,她终于拿到了婚纱摄影店退回的200元定金。
  2006年10月底,准备在元旦结婚的郭小姐在诸暨枫桥镇一婚纱摄影店拍摄了一套价值2088元的婚纱照,并于拍摄当天付了500元定金,双方约定取照片时付清余额。经过一个多月的等待,郭小姐终于盼到了取照片的时间,然而,当他们看到照片时,一下子就懵了:眼前的婚纱照不仅模糊不清,而且图像走样,看上去十分粗糙,特别是双人照上,两人的单眼皮变成了双眼皮,眉毛也不是很清楚……这样的效果,跟婚纱摄影店原先承诺的效果完全不一样。当时,郭小姐就向店主提出赔偿要求,但店主不仅不同意,还坚决要求她付清余款,郭小姐气恼地离去。随后,她和爱人到其他影楼重新拍摄了婚纱照,同时向诸暨市消协枫桥分会进行了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就到枫桥镇上的那家婚纱摄影店调查,但发现婚纱店数码相机内的照片早已被删除。于是,调出光盘查看,发现光盘上郭小姐的婚纱照确实模糊不清。他们把这些照片和郭小姐在另一家店重拍的婚纱照片一对比,发现失真的情况确实存在。
  但店主还是不肯赔偿。对此,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摄影、冲印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摄影、冲印质量。拍摄、冲印的照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免费重拍、重印。”最后,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店主答应除扣除婚纱照制作的费用外,退还郭小姐200元定金,并将已经拍摄制作的不合格照片当着消协工作人员的面销毁。